近年來,我國人才市場根據市場需求而引進開發的新的人才服務項目——勞務派遣,這是一種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區、跨行業進行。隨著法律法規對勞動者的保護程度日益加強,使得企業的用工成本明顯增加,更多的企業開始重視勞務派遣這一用工模式,以期減少用工成本。那么,勞務派遣業務經營需要哪些條件呢.
首先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注冊資本不得少于人民幣二百萬元;
(二)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申請行政許可;經許可的,依法辦理相應的公司登記。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勞務派遣業務。
關于勞動報酬
被派遣勞動者無工作期間派遣單位的勞動報酬支付義務。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和條例有關勞務派遣規定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關于勞動合同
勞務派遣員工勞動合同與一般勞動合同的區別:除具備一般勞動合同所要求的九大必備條款外、勞務派遣員工的勞動合同還增加的三大必備條款:
(1)被派遣員工的用工單位;
(2)被派遣員工的期限即被派遣員工派遣用工單位的具體時間,派遣時間可以短于或者等于勞動合同期限,但不能長于勞動合同期限;
(3)被派遣員工在用工單位的工作崗位。